日前,高明区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取消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纸质备案,采用线上备案,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达成交易意愿,通过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合同网签后,当满足预售商品房的首期房款进入监管账户、已上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款凭证的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系统自助备案功能即时完成合同备案手续。取消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纸质备案环节。
对于已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局不再于合同封面处加盖“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专用章”,将依托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自动生成已加盖“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专用章”电子章印章的《佛山市高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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