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住建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人才住房入库的通知》。
通知指出,佛山住建局拟组织申报佛山市人才住房项目,以增加我市人才住房房源供给,组织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组织申报范围主要包括有五类住房:
一是新供应用地、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或配建的人才住房。
二是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发展需求,利用新增供应住宅用地建设的人才住房。
三是市、区人民政府通过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改造商业用房、改造城中村闲置存量房、盘活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动态筹集商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人才住房。
四是企事业单位等利用自有用地建设或配建的人才住房。
五是通过社会捐赠、市场租赁、政府征收等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人才住房。
房源要求方面,房屋必须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且不存在查封、异议、冻结等情形。其中,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143平方米为主;而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60-89平方米为主。
此外,纳入租赁型人才住房管理的存量房源须具备基本入住条件(住房已装修,非毛坯房状态,已开通水电气;住房内配置有满足基本生活的设施设备,至少应包括灯具、灶具、床、床垫等)。
人才住房入库将优先考虑具有一定规模,机构化、专业化运营管理的房源。
所有纳入人才住房房源库的项目将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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