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反馈意见635条,信函1封!三水、高明区购房入户政策意见稿反馈出炉,官方最新回应:正加快推进!
乐居从佛山市政府网站了解,日前关于《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已结束,佛山市公安局公布了反馈结果表示,期间共收到网上反馈意见635条,信函1封反映意见。其中576条意见对政策调整表示赞同,并希望尽快落实;54条意见对政策的落实时间、执行细节进行咨询或提出相关建议;5条意见提出异议。
公众对该政策的意见主要分以下几类:
1、担心政策调整后,将导致相关区域的学位、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不足;
2、建议将其他区域也纳入此次政策调整范围;
3、建议政策实施前购买商品房的也同样适用此政策办理入户。
对上述意见,我局答复如下:
1、此次政策调整,是相关区域属地政府根据当地人口发展、公共服务配套能力等情况主动提出的,已对学位、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进行评估,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提升区域综合承载能力。
2、近年来,我市其他区域的户籍人口发展较快,暂不宜纳入此次政策调整范围。今后,将根据城市发展的综合承载能力再适时进行调整。
3、此次政策调整中,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获得时间不受限制。即在此政策实施前获得房屋产权,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
另外,日前也有网友曾在人民网留言板中就“新政落地时间”进行了咨询,对此,佛山市公安局回复表示: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30天意见反馈时间已结束。目前,我局正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加快推进,具体出台实施时间暂时还未确定。
回顾2月21日,佛山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回顾】
根据《意见稿》指出,拟在继续实施现有非本市户籍人员“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基础上对我市部分区域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渠道:在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区域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依本政策入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能跨社区迁移)。
审核材料只需入户地址房产证件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据了解,目前对于该政策,不少市民街坊大多持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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