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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中!佛山十四五拟新增筹集保障住房至少11万套
来源:乐居买房2021-12-23 10:31:55
摘要
构建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人才住房为补充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让住房制度改革成果惠及更多市民。

  乐居买房讯 十四五新增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租赁住房至少7.5万套……12月22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征询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2月30日。

  《意见稿》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市人口持续净流入,居住需求更加多元化,住房保障不够充分、住房租赁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难以满足广大市民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新需求,也难以满足人才强市战略的新需要。

  佛山为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的吸引力,亟需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人才住房为补充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让住房制度改革成果惠及更多市民。

  十四五拟新增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丰富住房保障形式,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持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较好地解决本地区住房突出问题。

  在“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增筹集发展各类实物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其中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7.5万套,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力争达到住房供应总量的30%,筹集共有产权住房1万套、人才住房2.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5万户。

  分阶段看,到2023年,计划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5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4.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人才住房1.8万套。2025年,计划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3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4万套、人才住房0.7万套。

  适当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和开发强度

  《意见稿》提出佛山将坚持统筹谋划,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明确住房保障发展总体思路,制定住房保障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和年度计划,合理构建新型住房保障体系。

  如科学编制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和开发强度。在土地利用计划中要优先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做到指标单列、应保尽保。

  加大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2022年至2025年每年新招拍挂出让或城市更新的居住用地原则上应配建保障性住房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重点布局在轨道交通沿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重点布局区域配建面积占比适当提高,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由政府限价回购,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村集体或城市更新已提供公益性用地的土地可免配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数量占比不低于60%;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以4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配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配建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144 平方米的户型为主,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 60-9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促进“租购同权”

  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发展长租房市场,鼓励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开展长租房业务,支持各类中小型住房租赁专营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方向发展,培育和发展壮大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

  发挥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引领作用,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探索采取购买 服务等模式,将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政府或国有企业房源,委托给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

  为鼓励租房市场,按规定落实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积极推进住房保障金融创新,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为市民租、购住房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鼓励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加大对住房租赁专营机构业务贷款、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贷款的支持力度。

  同时,加大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力度,推广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引导规范租赁履约行为,减少合同纠纷隐患。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进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制度,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承租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租购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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