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明确!佛山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支持“带押过户”了!
8月2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佛山市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购房安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需求的作用,降低不动产交易成本,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决定于2024年9月1日起开展佛山市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根据2023年6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等5部门印发的《佛山市全面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方案》中指出,“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附 佛山市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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