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一方面,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另一方面,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通过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线上或线下的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约定。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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