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1月4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发布关于延长《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公寓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商务办公类项目管理和销售行为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有效期将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该文件自2019年12月31日印发,此前有效期三年。
根据此前发布的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服务型公寓和商务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遏制商务办公类建设项目违规变相改造为公寓、住宅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打击利用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并从制度上进行了三大创新:
(一)对公寓项目用地性质进行了明确,规范“商业公寓”“办公式公寓”“公寓式办公”等房屋用途类型。
(二)对公寓设置要求和比例在程序上进行了规范,要求在土地出让前期就明确,避免后续自由裁量的风险。对于未明确的,不得进行规划建设。
(三)对商务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广告信息发布、网签和合同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做了明确要求,防止变相做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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