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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海区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桂城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公告,拟征收土地将用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桂城段)的建设,征收土地位于南海区桂城街道辖区内,合计面积约7.6066公顷,折合114.099亩,涉及林岳、石石肯、石石肯社区一村西、石石肯二村、石石肯一村东、平南、平胜、平胜村麻洪、平胜村生龙等在内的共9个经济合作社。
征地补偿方面主要采取货币补偿形式,公告中对于不同土地和建筑物类型的补偿,以及涉及搬迁、因征收厂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说明。
其中,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26.8万元/亩,土地发生填土或平整的,按3万元/亩补偿,而被征收的地上建筑物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测绘结果进行评估补偿。
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限为自征收补偿安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搬迁期限则到2023年4月30日止。
此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移交土地的,还将被给与按征地补偿总额(不含留用地)2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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