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佛山讯 日前,有市民于“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就“高明区明都广场负一二层私自开凿电梯”发起咨询。
1、小区的地下车库未经业主同意是否可以对方开放任由外来人员出入,小区业主的权益如何保障?
2、地下车库的门禁一直时不时有问题,任由外来车辆出入对小区住户的安全造成严重危险,如果相关部门批准了地下车库可以对外营业,如何保障业主的安全?
3、未经业主同意,相关部门以什么为标准,让地下车库拥有对外营业相关资格的?
4、未经业主同意,相关部门就可以批准在小区地下车库尽快开凿加建电梯吗?依据什么条例?业主是否有反对权?
5、根据之前跟物业的了解,地下车库的水电并没有跟小区其他公共区域的水电分开,现在地下车库变成运营场所,水电是否就是业主承担了?
6月16日,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等多个部门都予以了回应。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处理意见:经我局工作人员2022年6月1日到明都广场小区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地下停车场的问题,车位产权所有人委托物业公司对其产权车位进行管理,部分车位出租。非小区业主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通过停车场的人行专用道进出,不需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水电没有向业主进行分摊。地下停车场的门禁如有问题,物业公司会尽快安排人员进行处理,保障业主的正常使用。
二、关于明都广场商业部分加建电梯问题,经了解,产权所有人已委托领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设计方案,并向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提交申请,具体处理办法以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回复为准。
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处理意见:
1、对于小区地下车库对外开放营业问题,6月1日,经荷城街道城建水利办工作人员到明都广场物业管理处了解,明都广场二期开发性质为商住一体,车库车位部分已销售给部分业主,剩下的车位对外开放营业。
2、对于小区地下车库加建电梯问题,5月31日,荷城街道城建水利办工作人员到明都广场负一层现场查看,该处正在加装电梯施工,已到场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此前由于我办了解到该加装电梯工程没有规划许可证,涉及违建的嫌疑,建议转执法部门跟进处理。因该加装电梯工程为商业体内加装,未涉及公共部位,不适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事项,建议转规划部门跟进处理加装电梯建设审批事项。
3、对于地下车库的水电是否跟小区其他公共区域的水电分开问题,前期已有业主通过走法律途经,已经查实地下车库的水电跟小区其他公共区域的水电分开承担。
4、对于小区仍无法成立业委会的问题,前期荷我办工作人员已介入处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于2021年5月24日成立,由于确定业主权数、清册、建筑面积难度大,以及前期疫情影响的原因,筹备组经过两次的延期,将日期一直延至2022年4月22日。在接受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名期间,经过我办一系列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参选的候选人只有5名。但是,在筹备组成立到2022年4月,这5位候选人又产生了新的欠费。根据《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小点注明:候选人产生办法通过之日前两年内,违反约定连续欠缴物业服务费三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欠缴物业服务费六个月以上的,不得成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因此符合候选人资格的人数已不满足“业委会成员一般5至15人的单数组成”的规定,我办于2022年4月23日作出关于解散你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通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处理意见:经核查,述求反映的加建电梯的建设行为未经我局审批,区城管局已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建设。我分局将积极配合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形成合力敦促事主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意见:市民反映的问题已知悉,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10日15时58分到场跟进。针对违建电梯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联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到场,经核查该加建电梯建设行为暂未通过审批,我局责令施工负责人停止施工,后续每天安排巡查人员多次到场监督其停工情况,如市民有更详细情况可致电我局(0757-88988352)反映。我局将积极联动相关部门督促事主尽快落实整改,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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