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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销售口头承诺的车位和管理费 却变成了口说无凭?
来源:乐居买房2022-03-18 09:32:44
摘要
买房不踩坑,做个明白人

  年年315,年年有维权。在日益增长的购房需求下,与房子相关的纠纷及维权问题更是层出不穷,货不对板、质量堪忧、违规交付、服务虚设该怎么办?形形色色的问题成为困扰广大购房者的一块块心病。

  买房不踩坑,做个明白人!天猫好房“守护到家,安心至上”品质315购房月活动聚焦房产投诉话题携手专业律师团队,构建中国购房者法律援助平台,为购房者答疑解惑。下面一起来看看网友关心的问题,律师是如何解答的~

  来自广州网友的买房问题: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准备入住新房的业主,入住新房这本来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但是在这之前遇到了一件小事,让我很不痛快。

  我是一个很容易心动的人,所以在置业顾问介绍项目的时候我都很心动,还说会减免两年物业费、赠送一些品牌家电,但是最终也没有兑现,赠送的家电也不是之前说的品牌。像我这样遇到置业顾问口头承诺最终又无法兑现,或者是朋友遇到开发商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像交标、送车位或者是保证学位这些问题时我们该怎么做?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郭素静律师解答:

  客户在看房的时候,开发商或销售顾问为了完成业绩或促使交易可能会作出很多承诺,比如送车位、免交一段时间物业费、送家具等等,但到了收楼的时候,销售顾问闭口不提之前的承诺了,开发商更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这也是在一手房交易过程中常见的陷阱。作为业主,要想顺利获得救济,首先要有充分的证据,尤其是书面证据,虽然口头承诺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往往没有办法举证口头承诺是真实存在的。也就说,如果对方的承诺没有形成书面文件或以有效方式固定下来,那么就有败诉的风险。因此,最好的解决方法是签订补充协议,让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上盖章确认,让证据说话。此外,有录音也是可以的,但是录音的法律效力并不如书面证据的效力高,但如果既有合同又有录音,那么诉讼请求就容易得到法官的支持。

  具体的做法,分四步走:

  1、保存好购房期间相关证据

  比如购房者应保存好开发商的广告页、广告标语等宣传资料,可通过录音、录像、微信聊天等方式固定销售顾问所做的相应承诺,尽量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开发商有送车位、免交一定期限的物业费等承诺。

  2、通过“拒绝收楼”来要求开发商整改

  收楼是购房者对商品房进行初步验收的阶段。如果发现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楼,然后以书面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不收楼的理由并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3、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其实,开发商这一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28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因此购房者,可向当地工商局、消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4、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

  如果掌握了相关的证据,在开发商出现“承诺缩水”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必要时可以向新闻媒体爆料,请社会舆论监督开发商的行为,以更好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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