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日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互联网+”合同履约管理,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公告截图
根据《通知》,为规范订立合同,目前我市已建立市工程合同与造价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后续发承包双方应通过合同平台履行合同网签手续,订立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承包范围、工程造价(附合同造价文件)、工期(含开工、竣工日期)、质量标准、价款(过程)结算及支付方式等事项,明确工程量计量、新增和变更工程价款、现场签证和索赔等结算依据的程序、方法和时限。
《通知》明确,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不得约定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本《通知》将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此外,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解读称,《通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杜绝阴阳合同、规范款项发放。
为杜绝阴阳合同,确保合同规范,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大力倡导施工过程及时办理工程量计量和变更价款确认手续、规范工程价款过程结算,确保工程竣工后尽快完成竣工结算,改变过去“秋后算账”的结算方式,有效化解结算难的问题。
(二)办法全面,指导性、可实施性强。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推行承包单位以工程保函方式替代现金缴存的保证金。同时为加强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监管,建立保函公示管理制度,接受社会公众对保函及其相关方的监督。
明确发包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的职责,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对工程的建设全面负责。明确承包单位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实施主体的职责,严格落实工程承包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合同工期计划组织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并明确发承包双方要加强施工过程结算管控。
(三)监督管理措施完善、可控性强。
为全面推进“互联网+”合同履约监管并落到实处,本通知引入市工程合同与造价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改进传统项目信息报送方式,利用合同平台掌握项目合同要素及履约信息。对工程项目合同(或合同包)实施过程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并不定期对工程合同履约行为进行检查。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发承包双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惩处,使合同履约监管在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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