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佛山讯 吴壁生 佛禅府办函[2021]32号文发布,禅城旧村居连片改造门槛再度提高,产业面积配置新规来了!
6月22日,乐居从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处获悉,《佛山市禅城区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产业面积配置要求操作指引》正式印发,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6月12日)起执行,有限期两年。
《指引》分别从总体要求、产业范围要求、产业建设及持有要求、产业面积控制要求、计算基数取值规定、产业面积优化、历史项目等八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操作指引。
从总体要求来看,《指引》提出为加强产业用地保障,通过城市更新为产业发展提供空间,禅城区内的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配置产业面积。
从产业范围要求来看,如规划功能为工业用地或科研用地,用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政策的项目;如规划功能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于建设总部经济、生产性服务业、文化产业、专业市场、大型特色商业等项目。
从产业建设及持有要求来看,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不允许建设服务型公寓,且产业建筑须与项目开发同步进行建设。村集体土地和物业不能全部采用现金补偿,需要保留不少于产业计容建筑面积30%的物业作为物业补偿,由村集体持有。该部分物业可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承租经营。
产业面积控制要求方面,有两种计算方式,其一(总计容建筑面积-宅基地基础容量面积)*取值系数(张槎街道、南庄镇取值为30%;其二祖庙街道、石湾镇街道取值为35%),旧物业用地面积*0.8(容积率)*1.2(倍),按上述两条要求进行计算后,取高值作为配置产业计容建面。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历史项目规定,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已获区政府同意的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仍按批复计划要求内容延续报审。而其他项目自该操作指南印发之日起,均须按本操作指引配置产业面积。有消息人士向乐居透露,不排除其他区也跟进。
附:《佛山市禅城区旧村居连片改造项目产业面积配置要求操作指引》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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