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编辑 胡梦吟)共有产权人才住房或又有调整!
3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了《关于征求佛山市南海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拟向社会征求意见。
对比此前征询的《佛山市南海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此次申请人追加了符合“两高四新”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和重点招商项目企业内工作的人才的条件。
其中,“两高四新”产业,即高技术制造业、高品质服务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新型生物医药产业。
满10年或可上市交易
根据公告,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个人持70%份额产权,政府持30%份额产权。
承购人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后在指定企业内连续工作满10年的,政府将30%共有产权赠与共有人,个人获得100%产权,并可上市交易。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满5年不满10年终止在指定企业内工作或自愿放弃所持共有产权份额的,所购住房可上市交易,代持机构可按市场价格优先回购,个人和代持机构按所持产权份额分配收益。
申请人才须满足4个条件
公告指出,共有产权人才住房的申购对象为在南海区工商联合会认定的南海区制造业全国隐形冠军企业内工作的人才,且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人是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的通知》(南府〔2020〕11号)认定的人才(不含柔性引进人才),或符合“两高四新”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和重点招商项目企业内工作的人才;
2、申请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3、申请人在指定企业内连续工作满一年,且申请时在仍在指定企业内工作,以连续购买社保为依据;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至于房源方面,公告指出,将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在商品房住宅中配建、“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收购、转用和接受捐赠等方式筹集,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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